2019年11月19日12点,接到刘家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吹哨”,北店村有一处正在施工中的违法建设,要求我分局立即去现场予以制止,联合执法责令其限期拆除。
我所工作人员立即同镇政府人员来到现场,通过询问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后,向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告知依据《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立即停止建设并在3日内自行拆除,如不拆除将被强制拆除。当事人拒签后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对当事人履行了告知义务。
下一步我所将与镇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继续监管其拆除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在施违法建设。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图片: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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