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人员,全镇统一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3年11月30日,城镇或农业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未就业状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无业求职未就业状态),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女满40周岁-45周岁,男满50周岁-55周岁;
2、女满18周岁-45周岁,男满18周岁-55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持有相关证件
(1)残疾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类重残人员暂不列入招聘范围);
(2)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零就业家庭”人员(经户籍地社保所认定);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城镇户籍从办理失业登记日期开始计算)。
(5)有五次援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熟练操作电脑及各种办公软件,服从全镇统一调剂;
2、专职全职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得兼职;
3、户籍为山东庄镇或婚嫁本镇的非“村两委”京籍人员。
三、工作职责
服从镇统一领导、调剂、安排,负责本镇或村的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镇、村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镇、村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1、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五项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8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山东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60937643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残疾人、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4)1寸彩色照片一张。
六、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下午2:30,地点为镇政府东楼102室;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拟录取人员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八、上班
具体上班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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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庄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来源:民生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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