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纵火,因涉嫌四项罪名,31岁的高鑫(化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去年10月,他在抢得100块钱后,于平谷某小区将21岁的女孩杨某掐死,并转移至邻居家放火焚尸,起因只是为了“要点钱”。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临时起意的抢劫案
高鑫说,自己当天其实是打算下楼去买桶装水的。因为在5楼的楼梯口看见了独行的女孩杨某,临时起意准备实施抢劫。
2017年10月3日上午11时许,高鑫将杨某拖到了自己租住的503室,要求对方把钱包里的钱都拿出来。发现女孩钱包里只有100块钱后,他又检查了女孩的微信钱包,发现只有个位数后作罢。
按理说,抢了钱高鑫的目的已经达到。但担心女孩出门后报警,高鑫“脑子一热,手就掐她脖子上了”。在庭审现场,他供述,当时是因为女孩一直喊叫,自己怕招来其他人才动了手。而在此前的口供中,他回忆,当时女孩喊的是“我不想死”。
故意杀人后放火焚尸
在掐着女孩脖子20分钟后,女孩终于没有了声音,于是高鑫松了手。他供述,自己刚松手的时候,女孩还有呼吸,和微弱的脉搏。高鑫觉得,女孩可能只是晕了过去,起来后可能还是会报警,所以他没敢出门,就坐在女孩身边,等她醒来。
一个多小时后,女孩脸色越来越青,也没有了呼吸。这时高鑫才意识到女孩可能死了,但他并未施救,而是在网上搜索了“尸体会突然坐起来吗”、“杀人后如何判刑”等相关问题。
当天深夜,高鑫趁着夜色,将女孩的尸体转移到了隔壁没人的506室。为了“用烟灰掩盖足迹”,他用506室床边孔明灯里的蜡烛,点燃了放着女孩尸体的床单、褥子。
转移尸体时竟还顺手牵羊
在完成这一切后,高鑫也不忘顺手牵羊,偷走506租客的一台平板电脑。
直到第二天上午9时许,一名物业员工发现506室起火,杨某的尸体才得以被发现。尸检报告显示,尸体全身皮肤广泛炭化,仅背臀部、左侧胸部及腹部残留部分皮肤。
昨天上午,高鑫涉抢劫、故意杀人、纵火、盗窃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杨某家属向其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总计230余万元的赔偿。杨某父母的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提问:“你在接受审讯时曾提到,自己虽然不认识被害人,但有些眼熟,发现自己曾见过她时,难道就没有动过恻隐之心吗?”高鑫回答,自己应该是在小区里见过杨某,但并不知道她也住在同一层楼。至于有没有动过恻隐之心,他没有回答。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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