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谷区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通知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度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陆北京市残联官网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专栏、互联网网址(http://kstbcs.bdpf.org.cn:8443/wbxt/#/login),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专栏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林荫北街13号)
(三)邮寄材料申报。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林荫北街13号)残联窗口
五、咨询电话:
69952979
北京市平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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