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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专聘教师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1-8-26 00:30
标题: 平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专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平谷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幼儿园专聘教师。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2021年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聘教师68名,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幼儿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全面做好家园共育;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二、 招聘条件

(一)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为人正直,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具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八)专业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限以下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表演(幼儿教育)、英语教育(幼儿教育)、商务英语(学前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商务英语(幼儿教育)、学前双语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非以上专业人员,本科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不限专业。

(九)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报名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报名当天,大门口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参加报名。报名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考生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面试

面试当天,在平谷中学大门口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除面试时,其他时间均须佩戴口罩。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进行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2021年9月4日上午

面试地点:北京市平谷中学(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6号)

4.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5.拟聘人员确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依次按照具有学前教育师资类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面试主考的成绩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

(三)体检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和幼儿园教师健康证体检。

2.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可登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平谷区教委将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统筹分配。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应比例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依照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办理手续时,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按招聘单位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69962250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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