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谷APP-平谷生活圈
标题:
平谷这些老旧小区正式开始改造
[打印本页]
作者:
平谷小编
时间:
2019-9-4 07:42
标题:
平谷这些老旧小区正式开始改造
老旧小区换新颜啦
居民的盼望成真了
平谷有很多老旧小区
房屋老旧、配套设施不全
环境卫生差……
不仅看着心情不舒服
更加降低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质量
去年北京宣布将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让很多老街坊们看到了曙光
如今,一年过去了
很多小区正在热热闹闹地整改
一平谷老旧小区改造正在进行时
共同推进老旧小区
“菜单式”准物业管理工作
试点小区
滨河、兴谷街道、渔阳地区
项目内容
为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区住建委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进老旧小区“菜单式”准物业管理工作。
牵头区社会办、区民政局连续响应滨河、兴谷街道、渔阳地区办事处的号召,参加三个街道办事处为所属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的老旧小区“菜单式”准物业管理工作宣贯会。
区住建委讲解了老旧小区开展“菜单式”准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
二
今年整治实施的小区有哪些
1、优先整治范围
(1) 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
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1990年以后建成、住宅楼房性能或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小区,以及经鉴定部分住宅楼房已成为危房且没有责任单位承担改造工作的小区。
(2)各方面存在不足的小区
除上述小区外,整治范围还包括:“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抗震节能改造,但基础设施、基本功能仍存在不足,或物业管理不完善的小区。
2、整治内容
(1)主要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
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
(2) 根据居民意愿确定改造内容
具体整治内容采用菜单式,分为基础类和自选类(改造整治菜单附后)。基础类是必须改造整治的内容,自选类是在已实施基础类改造整治的前提下,根据居民意愿确定的改造内容。
三
有问题就找这些部门与人员
1、完善组织实施体系
(1)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首都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社会办、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和各区政府。
(2) 各区政府是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是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治理体系
(1) 各区政府要组织小区治理体系
各区政府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力量协同的小区治理体系。
通过业主认可的方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议事协调委员会等组织,确定综合整治菜单、小区管理模式、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
(2) 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鼓励其全程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组织下协助实施主体做好入户调查、了解民意、宣传动员等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
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确定综合整治菜单、小区管理模式、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
(4)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
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实行准物业管理,在清扫保洁、安保巡查、维修养护、垃圾分类等方面予以规范。
对已完成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区政府要组织将小区内公共区域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管线移交相关专业公司管理维护。
3、加强规划统筹
(1) 整治区域内空间资源要进行统筹规划
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空间资源,确定老旧小区整治范围和具体实施项目,可将相邻老旧小区进行统筹整治。
整治区域内空间资源要进行统筹规划,按照提升功能、留白增绿原则,优先配建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便民设施;
对无法独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就近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多个老旧小区。
(2) 建立错时停车机制
充分挖掘老旧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建立错时停车机制。
各区政府要组织实施主体在规划部门指导下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并在老旧小区内进行公示;要明确老旧小区新增建筑物功能和服务对象,保证其服务于小区居民。
四
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菜单
欢迎光临 在平谷APP-平谷生活圈 (http://zaipinggu.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