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我们正在寻找可敬的您!
http://oss.zpgapp.zaipinggu.com/pic/20181023/1540267343686634474.jpg目前,西城区已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 军队转业干部;
2. 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 复员军人;
6.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 残疾军人;
8.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内容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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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方法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西城区政府统筹负责,区民政局牵头,会同组织、公安、人社(社保)、信访和人武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由街道具体落实。每个街道设立 1 个集中采集点开展定点采集,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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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采集时间
此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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